苏建招协(2015)5号
各市、县(市、区)招标办(处)、交易中心,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国家、省相关规章、文件,不断提高招投标管理、从业人员素质,省招标办和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4]3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15]29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6号)《省招标办关于明确评委管理及电子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9号)。
二、参加人员:市、县(区)招标办、交易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三、竞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5年8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将分为学习研讨、市级竞赛和省级竞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研讨阶段(8月25日-9月30日)
各市、县招标办、交易中心根据省竞赛重点及范围,细化学习内容,组织本地区招投标监管和服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学习近年来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组织研讨。
2、市级竞赛阶段(10月8日-11月5日)
各省辖市招标办会同各市交易中心,根据本地情况确定竞赛方式,可采用书面考试、现场答题等方式,在11月5日前完成本地区的竞赛。各省辖市所属县区、工程代理机构均应组队参加竞赛。各地可根据情况设置奖项和名次,对获奖团队和个人应表彰。
3、省级竞赛阶段(11月10日-11月30日)
省级竞赛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总分100分,均为客观题。根据考试分数排序确定团队与个人奖,其中团队奖按总分计取。将设置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组织奖2-3个。
参赛团队每市限十队以内,每队要求三人,,其中省辖市招标办或交易中心必须组队参赛,可分别组队,也可联合组队。市队中应有一名领导参加。省竞赛除省辖市组队参加外,各县(市、区)招标办、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可自愿组队参加,未组队的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具体参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各省辖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市竞赛的组织工作,将本次竞赛作为提高招投标业务水平、形成学法、民懂法、用法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宣传、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参赛积极性。
2、各市请与2015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组织、竞赛情况,以及竞赛试题报送省招标办,并上报参加全省竞赛的团队和个人名单。
3、对于获奖的团队和个人,省招标办将颁发荣誉证书。招标代理机构团队和个人获奖情况将与我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挂钩。团体奖按一、二、三等奖5000元、3000元、1000元分别给予奖励,个人奖按一、二、三等奖2000元、1200元、800元分别给予奖励。
4、活动结束后,各市招投标监管单位需对本市竞赛活动情况进行通报。活动期间,省招标办将对各地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并根据各市组织情况评出组织奖。
5、联系人:周洁婵,电话:51868932。林琳,电话:51868905。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5年8月21日